《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B50205—200l 内容简介侯兆欣 (冶金工业部建筑讨论总院,北京 100088)1 编制工作概况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65 号文和建设部建标[2001]87 号文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建筑讨论总院主编,会同武钢金属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等 10 个单位,历经 1 年,共同编制成《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5—2001。2 编制的指导思想 编制工作始终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的编制原则为基础,贯彻“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十六字方针,结合钢结构工程的特点进行。编制的整体思路是按新的施工验收法律规范标准体系改革原则,将原《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205—95 和原《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 套改成一个法律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始终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相协调;与《钢结构设计法律规范》GB50017 相协调;与其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或标准相协调;为施工工艺和评优标准等推举性标准留有接口,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法律规范标准体系。 通过 1 年多的编制工作,编制组先后召开了 8 次工作会议,另外还有 3 次编制组长会议,先后完成 7 稿,在建设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大力支持下,编制组顺利完成编制工作。3 主要内容 本法律规范共分 15 章,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品进场、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钢构件组装工程、钢构件预拼装工程、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压型金属板工程、钢结构涂装工程、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将钢结构工程原则上分成 10 个分项工程,每一个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原材料及成品进场"虽不是分项工程,但将其单独列章是为了强调和强化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准人,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独列章是为了更好地便于质量验收工作的操作。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根据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部分)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1 的规定执行.钢结构分项工程应有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法律规范规定的原则进行划分. (1)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①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