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言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服务方):艺名:身份证号码: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就乙方为甲方进行广告代言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代言项目1.1.甲方委托乙方为合同产品进行广告代言。1.2.合同产品是指:(1)产品/服务名称:_(2)所属品类:—1.3.广告代言内容见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且应满足对广告代言的要求。2.代言期限2.1.代言期限: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2.2.代言期限届满后,甲方不得继续利用乙方肖像进行宣传或进行商业利用。2.3.甲方应于代言期限届满日15天前停止生产带有乙方形象的合同产品,代言期限届满后的1个月内,甲方有权继续处理原库存合同产品;1个月届满后,甲方不得继续销售带有乙方形象的合同产品。3■代言费用及支付3.1.代言费用(合同价款)甲方应支付的代言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3.2.付款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代言服务费用。3.3.上述代言费用为本次服务中甲方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且以乙方按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前提。除非本合同或双方另有明确约定,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其他任何项目、任何形式的费用。3.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_账号:一开户行:_3.5.个人所得税本合同约定的价款金额为税前金额。付款方有权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6.发票付款方不要求收款方提供发票。如因付款方要求收款方提供发票导致收款方缴纳的增值税,由付款方另行向收款方支付。3.7.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及随行人员1人因履行本合同项下工作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广告代言内容4.1.乙方应按本条约定提供广告代言服务。4.2.授权使用肖像权与姓名权乙方授权甲方在代言期限内依约使用乙方的肖像与姓名(如有艺名则为艺名),但不得损害乙方形象。4.3.拍摄相关宣传资料拍摄要求:拍摄次数:不超过—次,每次—小时。拍摄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其他拍摄要求以甲方要求为准。4.4.线上宣传活动宣传要求:(1)乙方本人官方微博(ID:_)应配合发布一条微博,其中直发—条,转发一条;(2)发布要求:发布内容应经甲方确认同意。4.5.线下宣传活动代言期限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出席甲方宣传活动。活动次数不超过5次,每次为半天。5.乙方代言要求5.1.依约参加活动在甲乙双方已协商确认乙方参加拍摄或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后,乙方应依约按时参加,不可推迟或拒绝参加拍摄或活动。6.甲方配合及要求6.1.广告拍摄甲方提供本合同内所有拍摄必备条件,并以优质的拍摄状态及技术拍摄本合同约定的广告。6.2.提供试用品6.2.1.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约定的合同产品的试用品(指试用产品或试用服务),甲方保证该试用品与正式投入市场的产品完全一致。6.3.相关手续办理6.3.1.甲方负责办理广告拍摄及宣传活动所需全部合法手续。7.知识产权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且不存在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由于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代言服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除乙方二用于自身业绩介绍及宣传外,乙方如需做其他目的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非商业性使用的,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免费使用。7.2.甲方对本合同项下享有的知识产权的行使不得超越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期限、范围、方式等),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乙方的名誉或形象。8.保密8.1.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及甲方关联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使用该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9.独立关系本合同各方均为独立法人(或独立主体)。本合同的签订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佣、代理、合伙关系,双方对外不产生连带、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