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人 合 伙 协 议 书合伙人甲:姓名:,身份证号码:合伙人乙:姓名:,身份证号码:合伙人丙:姓名:,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合伙人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合伙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合伙宗旨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的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 2025 年 2 月 20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30 日(待定)止
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出资具体额待定,需要垫资时,合伙人采纳现金出资方式共同出资垫资,各合伙人出资额根据所需垫资总额的 4:3:3 的比例分配(其中
占比 40%,
占比 30%,
占比 30%)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合伙人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按各合伙人现金出资比例为依据分配
使用营业额按月发放各合伙人工资,三人工资都暂定为 4000 元/月
盈余分配:三人按出资比例(其中
占比 40%,
占比 30%,
占比 30%)分配,分配时间采纳每半年分红一次,时间定为每年 1 月及 7 月分红,其余时间按月发放工资不分红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剩余债务按各合伙人现金出资比例为依据由三人分别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