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理财优势,使资金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进展要求,实现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有机统一,并通过控制资金流动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实现公司整体最大效益,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是指法人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资金管理原则(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各项资金收支业务必须合法、真实、准确
(二) 安全性原则公司资金管理要遵循“资金安全第一"的原则,对现金存储、借款归还、融资、对外投资等财务活动必须按授权进行审批,并选择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政策性银行进行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三) 风险控制原则通过提前还贷等方式降低资产负债率,减轻利息负担,合理控制财务风险
(四) 计划性原则资金管理工作以资金预算为依据,各项资金收支应严格遵守预算
(五) 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制定资金政策、进行资金调度时应做好统筹规划,在平衡各单位利益的基础上确保公司整体利益最大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系统的资金政策,对资金收支实行预算管理
第六条 财务管理部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作为资金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
第七条 财务管理部负责实施公司的资金政策,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协调各单位资金管理事宜
第八条 财务管理部每月召开资金调度会,协调平衡公司资金筹措、支付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资金政策和年度资金预算,开展本单位的资金支付、预算等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资金预算管理第一节资金预算管理原则第十条 资金预算管理的内容涵盖所有与生产经营及投融资活动有关的资金收入和支出
第十一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和管理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