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本指标体系分为五大部分,共 120 分为基本分
其中:一、性质指标:24 分二、能力指标:21 分三、效率指标:20 分四、效益指标:45 分五、可持续进展指标:10 分此外设有加分项目,最多为 30 分,总分最高不超过 150 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标准分值得分说明性质指标(24 分)服务宗旨(3分)服务计划与总结坚持先进文化进展方向;坚持以公益性为主的服务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惠及广阔群众的服务理念
3参照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组织机构(4分)*公共性的管理组织有组织形式;有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有广泛的代表性
4有书面的组织条例和工作制度;提供成员名录
按期召开例会,到会率不低于 2/3;要求提供会议记录
组织成员中有一名以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每人加 1 分,最多不能超过加 3 分
没有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减 2 分
资金来源及使用(10 分)*财政拨款比例(%)财政拨款占总支出 80% 8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和决算表
其中,高于 85%者加 2 分,低于 60%者不得分
(包括来自区县上级拨款)财政拨款占总支出 70%
6财政拨款占总支出 60%
4财务透明度定期公布预算和决算的财务报告
2要求将收入和支出数额公示
其中收入部分要求公示政府拨款数额和事业收入数额,并指明拨款数额中有多少是属于事业收入上交返还部分
支出部分要求分成三项,分别为业务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
设施功能用途保障(7分)*公益性服务面积比例(%)公益性服务面积占总面积 90%
7公益性服务面积指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文化服务的场所及相配套的用房面积,不含行政办公用房,并用平面图和房产证或测绘证明为依据
有出租经营非文化类服务项目的酌情扣 1-3 分
比例低于 80%者不得分
行政办公用房指本中心用于行政内部管理的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