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计算公式 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税额个税起征点:2025 年 9 月 1 日起,按 3500 元/月的起征标准算.案例: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 7200 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猎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 12 个月,按其商数对比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 24000 元,当月工资为 5100 元。 以 24000 除以 12,其商数 2000 对应的适用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 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猎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 12 个月,按其商数对比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 12000 元,当月工资为 3000 元, 则 12000—(3500-3000)=11500,以 11500 除以 12,其商数958。33 对应的适用税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 ×3%=345(元)。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 3500 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 345 元。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职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 个月),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