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老师培训管理条例 一、老师专业进展培训要求 老师在 5 年(xx 年 1 月 1 日—xx 年 12 月 31 日)一个周期内,共需获得 360 学分,其中校本培训学分至多计 120 学分。每个老师一个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 90 及以上学时的集中培训;参加远程方式的培训学分至多计 50 学分;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提升,且周期内完成学历教育(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培训学时至多计 180 学分.学历提升学分不可冲抵 90 及以上学时的集中培训。以后每五年为一周期。老师培训学时是否合格直接影响老师职称晋升评审、老师资格注册能否顺利进行。 1.对象:所有专任老师(含行政领导) 2.五年一周期学分构成:老师专业进展培训每 5 年为一个周期,要求完成 360 学分的继续教育任务.学分的来源构成: l 校本培训:最多 120 学时(每年 24 学时×5 年) l 远程培训:最多 50 学时(超出不计) l 外出集中培训:90 学时(5 年中参加一次外出集中培训) l 师德培训:50 学时(每年 10 学时×5 年) l 其他短期培训:100 学时 3。新录用的、教龄在一年以内的新任老师,在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 180 学时的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 60学时。新任老师在试用期内接受规定培训的时数,不列入老师周期内专业进展培训学时数。 二、培训类别与选课方法 1。培训类别 老师培训分为校本培训、指令性培训、自主选课培训三类。 校本培训每年最多 24 学时,由学校教科室作出校本培训计划(含校本教研活动、读书活动、教科研活动、各类培训活动等),经考勤评价,进行学时认定。 指令性培训指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按指标下达要求学校推举的各类“名师培训”、“专项培训”、“教研组长培训"等,参加培训名单由学校进行推举确定,再由老师上网选课确认的培训。 自主选课培训指由老师自主报名,学校根据规划及工作安排有计划地进行审核(通过或不通过)后,再经培训部门审核开展的培训。 2.自主选课方法 每年上半年 2 月份和下半年 8 月份各有一次自主选课,可直接登录“xx 省中小学老师培训管理平台(http://)”或从校园网—数字服务-老师培训登录,账号构成规则:姓名首拼字母+身份证后六位,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 三、自主选课培训的审核原则 老师自主选课培训需由学校进行审核,学校将根据每学年的总体培训比例安排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给出“通过”和“拒绝”的审批意见。审核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学时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