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指中层干部)的积极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落实目标责任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人员收入水平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个人薪酬、绩效挂钩
第三条 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绩效结果为导向,关注最终目标的达成; (二)坚持实事求是,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 (三)述职与评价相结合,面对未来绩效的提高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管理人员为:公司中层干部
第二章 考核内容与方法 第五条 本办法主要通过公司总体目标任务以及关键业务指标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贯彻落实公司的经营目标与管 理重点
第六条 主要工作、关键业务指标、指标权重及指标值的确定根据公司经理办公会下达给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及管理人员所分管的业务重点进行分解确定
第七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每月考核一次
月初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要求,年中监测计划完成进度,次年初进行考核并统一发布考 核结果
(一)年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进展战略规划及要求制订, 在每年一月份下达给经营班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分别确定每位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关键业务指标、指标值及权重,并下达“经营目标责 任书”以此作为该年度绩效考核和确定收入分配的依据
(二)年中:在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参加考核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上半年述职报告,汇报指标完成情 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报董事会
中期考核结果主要对管理人员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如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不可抗力等影响考核目标的实现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三)次年初:年度结束后,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其中:经营层人员的述职报告须经总经理签署初步考核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