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铝厂文件中州铝〔2025〕11 号关于印发《中州铝厂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单位、部门: 《中州铝厂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已经中州企业一届四次职代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州铝厂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中州铝厂劳动纪律管理规定1 总则1
1 为了明确各单位、部门在劳动纪律管理中的职责,法律规范中州铝厂职工的劳动行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中州铝厂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保持企业和谐稳定进展,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中州铝厂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
3 本规定适用于中州铝厂下属各单位、部门及全体职工
控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2 劳动纪律的内容2
1 组织纪律2
1 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州铝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觉维护中州铝厂的生产(工作)秩序
2 职工必须忠于职守,敬业爱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岗位职业道德
3 职工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努力工作
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和当班工作安排,仔细完成生产(工作)任务;遵守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4 职工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修养、技术和业务素养
5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州铝厂劳动纪律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设置岗位、改变岗级和工种;不得私自借调职工、使用劳务用工;不得违章指挥和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确属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应征求同级工会的意见,并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各类休假
6 各单位、部门要按规定考勤及公开考勤表,管理好外出登记本和考勤的原始凭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2 生产纪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