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实行镇领导干部包片、包村;村干部和党员包组、联户,分级分层对所包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和镇直各部门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解决信访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三条 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坚持“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程序仔细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不得敷衍塞责。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信访举报案件,不仔细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第四条 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把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对违反规定,造成举报信件失密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直至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 坚持做到信访工作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检查、总结,并按时完成上级的各项统计报表和信访立卷归档工作。 第五条 办理信访工作一般经历准备、办理、反馈、了结四个过程.准备过程。包括总量记数、信件消毒、分拣、拆封、装订、盖收信章、分送承办人;请上访人登记;接听举报电话。在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些环节或工作作适当合并和简化。办理过程。包括批阅来信、接谈、来访记录、整理电话举报记录、转办、回复、情况反映、分项统计等。反馈过程。包括中间汇报、回报结果、检查指导。了结过程。包括审核承办单位查报的处理结果、呈报有关领导批准结案、根据规定立卷归档、由承办单位回复信访人.第六条 处理来信的基本过程和方法信件消毒、分拣、拆封、装订。随信寄来的证件、现金、各种票证和其他物品,要逐一清点核对,妥为保管,防止丢失;要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若发现原信封无邮票、应予注明;信封、信纸、转办单应合并装订.批阅来信.来信是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的,可请有关部门翻译;来信中有看不懂和无法理解的土语、方言或图形、符号的,可请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士破译。来信登记。收到来信应填写来信摘要卡,并登记来信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写信人单位、住址、姓名、信件分类、内容摘要、处理意见、收信时间、转办时间等。摘登来信应做到言简意赅、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条理分明。要信送审。重要信件应及时送主管领导批阅,并按领导批示及时办理。第七条 处理来访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接谈。接待人员要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