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安全、有效、迅速、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小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第二条 集团公司实行两级应急救援体系,集团公司必须设立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各区域公司、矿井单位及地面单位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部在集团公司总指挥部的直接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第三条 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安全副总经理及其他副职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行政正职等组成。第四条 各二级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矿(厂)长、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安全副矿(厂)长及其他副矿级领导担任,成员由矿(厂)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五条 集团公司各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自身情况下设各应急救援组,包括抢险救援、医疗抢救、技术专家、通讯信息、物资装备、交通运输、后勤服务、财力保障、治安保卫、善后处置等专业组。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级安监部门、调度部门为应急救援的常设机构,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工作。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负责相应的应急救援的日常业务工作。第七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由矿山抢救大队、消防队、煤炭资源管理纠察执法处、医疗急救中心组成,基地设在应急救援中心.联系电话:0357—5638129 5638604(矿山救援) 5638119(消防)医院急救中心:0357—5630120 5632411 第三章 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第八条 应急救援中心为应急救援的主体力量,负责服务范围内矿井事故、地面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露或爆炸事故等的应急救援工作.各矿井单位必须与就近的矿山抢救队签订抢救协议,应组建兼职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第九条 调度信息中心、通讯信息公司等部门负责应急救援通信系统、工业电视、监测监控系统的修复、安装和维护工作,保证通信系统畅通,确保应急报警、指挥等活动的及时准确.第十条 物资供应公司、后勤管理中心、设备管理中心、总医院、通讯信息公司、车辆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应急物资装备和车辆的调度,保证足够的应急物资设备,快速及时供应到位。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要做好应急救援费用计划,要建立专项应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