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住房房屋买卖协议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就 市 区路 小区内 栋 单元 楼 号住房(以下简称本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本房屋买卖价款:人民币 元整 ( ¥ 0
第二条 本房屋具体状况:(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 平方米),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 __ 平方米;房屋平面图:(见房屋产产权所有权证);( 二 ) 房 屋 的 开 发 商 为 : , 产 权 所 有 权 证 证 号 : ;(三) 本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随本房屋一并转让; (四)本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水、公用设施使用权等相关权益随本房屋一并转让,甲方还应当将附属于本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等设施设备转让乙方,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本协议的房屋买卖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五)甲方未对本房屋进行过危害建筑安全的改建改装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发商出具的本房屋真实购买发票和开发商售房合同等交易权属手续;保证已如实向乙方陈述本房屋权属状况和具体状况,保证本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本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违反本条,甲方应按本协议订立的本房屋买卖价款双倍(即人民币 元整)向乙方赔付,乙方不退还本房屋
第四条 甲方于房屋交付日( 年 月 日)向乙方转交本房屋房门全部钥匙、本房屋的购买发票和开发商售房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转账支付人民币 元整(甲方收款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乙方扣留交易保证金 元整,待甲方履行完成相关协议条款后付清
第五条 房屋交付日前本房屋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停车费等相关杂费由甲方结清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本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益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不得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