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委员会工作职责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1、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全院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
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日常工作由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
2、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医院各相关委员会的工作
包括: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医疗争议鉴定管理委员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
3、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督促各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总体质量和安全管理目标,认真研讨本领域内质量相关问题,提出改进方案,推动相关领域的质量与安全工作
4、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听取各委员会工作报告,及时讨论解决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推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5、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管理职能部门制定质量管理方案和实施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反馈等质量管理活动,对全院医疗、护理、医技、设备、后勤保障等质量实行重点监管
6、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建全管理职能部门质量协调机制
持续推动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全院共同参加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医院文化
7、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协调各管理委员的工作,讨论提高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目标及计划
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1
负责制定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指导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评工作,决定奖惩
审定医院医疗质量标准、技术标准,以及指导院内其它医疗护理质量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审定医院各项重大技术攻关课题以及审定医院科研立项,并责成职能部门具体落实
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卫生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