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无效的认定条件篇一: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纠纷是建设工程领域中经常遇到的纠纷
劳务分包合同并不全是无效的,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律师评析:劳务承包的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俗称“清包”
劳务合同中约定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的,业界称之为“扩大劳务分包”,扩大性劳务分包不属于劳务承包的范围,对其要按无效合同来处理
但即使合同无效,劳务承包人若承包的工程质量合格的话,也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篇二:认定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五种法定情形认定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五种法定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4]14号)的规定,一共有五种情况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部颁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承包人承包工程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是,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不能作为无效合同处理
所谓超越资质等级,譬如本来是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才能承包的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去承接,即为超越了资质等级
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通常说的“挂靠”
由于国家基础建设的大规模上马,城镇化步伐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