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25〕19号)、《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25〕36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粤建人函〔2025〕1157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和证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统一职业标准、统一评价大纲、统一证书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管理、统一评价”的“五统一”原则,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纳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权责清单意见的函》(粤机编办字〔2025〕404 号)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的指导监督工作;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统筹建设、运行管理培训考核信息系统;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负责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工作,并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并编号和管理;相关的培训工作由经认可的培训机构负责。二、培训机构评估、管理(一)评估。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对承担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实行评估和考核制度。申请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岗位工作的培训机构必须根据有关要求向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提交申请资料,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机构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二)监督管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实行常态化考核制度。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根据有关规定对培训机构建立备案和信用评价制度,实行动态、常态的量化考核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教学质量水平评估,对不符合规定的培训机构,责令整改或取消相关培训资格。(三)信息化管理。培训机构要加强电子信息化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将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全省将逐步实行考试报名、岗位培训、考核评价、证书管理、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全省培训机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