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公司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与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力度,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产学研合作,是指公司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通过共同合作开发或直接采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具有有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改进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并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或新材料的技术创新活动. 第三条 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第四条 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产学研合作的技术沟通、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调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公司研发部要建立科技信息网络,搭建信息沟通平台,紧密跟踪科研院所的技术讨论工作动态,了解公司各单位技术需求,及时与技术人员沟通,建立技术联络通道。 第六条 研发部每年邀请相关科研院所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技术课题,定期召开产学研合作单位技术沟通会议。 第七条 产学研合作的选题范围主要围绕技术研发过程中的技术难题、研发部讨论开发课题、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公司重大技术攻关课题等。 第八条 产学研合作成立研发经济实体的,必须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运行。 第九条 与科研院所共建的讨论室,每季度必须向公司研发部汇报课题研发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讨论人员的工作情况等信息。 第十条 产学研合作课题组成员可以采纳在社会招聘、公司内部抽调等方式。 第十一条 产学研合作机构人员管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对课题组成员的管理与考核。 第三章 合作模式及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及技术需求现状,产学研合作模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技术转让:科研院所将所持有的技术成果根据合同约定转让给公司使用; 2、委托开发:公司根据研发项目或产业进展要求,委托高校或讨论院所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进行专题讨论,并将其讨论成果按合同的约定转化应用; 3、共建研发实体:(公司目前主要采纳这种形式)利用科研院所的基础理论扎实、研发能力强的技术优势,结合公司生产过程工艺熟悉、具有产业化和资金优势,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建研发实体,对某一课题进行联合讨论开发; 4、共建人才培育基地:由公司和高校科研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