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应协助总经理做好全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做到:(1)、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下属各部门工作;(2)、对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得于正常发挥负责,根据工作的需要,调整充实其工作人员;(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4)、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3、实行各种措施,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要及时实行措施,消除隐患,防止事态扩大.5、 在审批安全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生产能力,防止设备超负荷运行。同时还要确保设备、装置的中修、大修计划的按期实施.6、仔细执行“三同时”、“五同时”制度,把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7、组织或参加相关事故分析会,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并做好有关事故资料整理、上报、存档工作。8、参加或组织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制订、修订和审核、管理及实施工作。9、审批特别动火证.10、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重视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运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可靠性.11、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不在时由其代理人代行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