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为仔细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质量安全部经理)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仔细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化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仔细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实行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