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试行)哈尔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5 年 2 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试行)责任人(责任单位)序号主体责任内容法 律 法 规依据检查要点检查方法主 要负 责人 的责任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安 全 生产 法 》 第五 条 、 第十八条《 企 业 安全 生 产 责任 体 系 五落 实 五 到位 规 定 》( 安 监 总办〔2025〕27 号)《 生 产 安全 事 故 报告 和 调 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1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2
落实“党政同责”要求
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3
主要负责人作出安全承诺,组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4
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5
安全投入有效实施情况;6
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7
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8
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9
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
“党政同责”、安全生 产 责 任 制 、 规 章 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形成记录文件;2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或纪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