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标"行动管理制度总则为顺利开展工业企业“对标”工作,树立对标意识,以“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绩效水平,推动企业持续进展和长效进展”为“对标"管理工作指导思想,加强对公司系统开展对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企业对标管理工作流程第 1 条“对标”管理流程:1)、对标项目工作流程上报对标项目2)、根据工作流程中的顶目计划进行实施,并定期向对标管理委员会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3)、提交“对标”费用情况,对表费用的绩效情况分析
4)、对标成果阶段性总结
第二章企业各职能部门职责第 2 条以总经理直管人员为单位,每人确定一个对标项目作为赶超项目,并入职员绩效考核
第 3 条各部门(以对标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部门为单位)对标项目需提交相应的岗位职责和作业指导书,日、周、月工作计划
第 4 条“对标”管理委员会成立对标评价,作为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对标项目的费用来源
使用条件建立顶用款计划
第 5 条各职能部门(以对标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部门为单位)申报的对标项目负责人默认为所在部门的工作对接人
与对标管委会进行工作对接,反馈所在部门对标顶目进展情况,统筹对标工作开展,在本部门宣传对标知识,推动对标工作开展,由对标管委会负责监督
第 6 条各职能部门(以对标管委会规定的部门为单位)实施适宜该部门的对标讨论成果,配合对标小组牵头的涉及该部门的对标项目,由各部门经理监督执行
第 7 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针对对标要求,通过对标管委会会议需求
参加对标活动时,所有参加人员需服从对标管委会的安排
第 8 条各职能部门需提交获得的外部信息资源,对标管委会做资源统筹
并要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章企业对标管委会职责第 9 条为确保企业各对标项目的顺利开展,对标管委会负责各对标项目的审批、修改、监督
第 10 条对标管委会负责各对标顶目预算的指导和监督
审批对标项目经费报销情况
第 11 条对标管委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