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店中心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制度:一、学校负责人是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传染病疫情管理负全面责任。二、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小组,并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分管副校长任正、副组长,对本校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负全面管理职责.各班班主任为工作组成员,负责制定、落实传染病疫情管理各项工作制度.三、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组和当地医院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制度,明确学校联络人及联络方式,在当地医院指导下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四、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法律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的国家各项卫生标准、规定,开展学校日常的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和发生疫情情况下的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卫生安全。五、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组负责日常的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1、严格落实因病缺勤监测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校消毒隔离制度。2、按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管理各项制度的常常性检查、督促工作,指导各班级每天严格根据传染病疫情管理各项制度做好工作。3、每年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师生学习传染病疫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提高师生传染病疫情管理素养和知识水平。六、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小组在当地医院及区疾控中心指导下,落实传染病疫情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晏店中心小学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一、学校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师生传染病监测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