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开发选择管理程序1、目的为法律规范供应商选择、开发、管理等流程,选择可靠的供应合作伙伴,并达到确保货源稳定、保证物料质量、持续降低成本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浩信机械(含桥箱事业部)、浩德精密、浩泰公司 X 类供应商及外协加工户的开发;大连鸿源、莱州鲁源公司参照执行
1 各公司采购部负责新供应商开发的申请、推举、考察和建议
2 各公司技术部负责提供新供应商开发的技术标准和支持,参加供应商的考察
3 各公司质量部负责提供新供应商开发的检验标准和支持,参加供应商的考察
4 各公司生产部负责组织对新供应商开发的物料试用及试用数据的记录和效果反馈,必要时参加新供应商的考察
5 各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负责新开发供应商小批量试用结果评价的判定;3
6 集团供应商管理部负责组织新供应商的考察、审核及备案管理;3
7 董事长负责供应商开发申请、供应商准入申请的审批
4、内容及要求4
1 供应商开发时机4
1 新产品开发需求;4
2 当现有体系内供应商因质量、供货、价格、合作等方面无法满足业务要求时
3 因公司进展需要,作为供应商储备时
2 供应商开发原则4
1 质量、信誉优先,成本,交付与服务并重的原则;4
2 优先选用体系内供应商,体系内供应商不能满足时,再体系外开发,原则上同类产品不超过 3 家;4
3 新开发的供应商在质量、成本、交付、服务等方面水平不能低于现有供应商水平;4
4 同行业产品标杆企业的供应商和客户指定供应商按流程引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考察,但需按我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见证性资料,在供应商管理部备案
5 合格供应商新增物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考察,采购部需填报《供应商新增件/材料申请表》经供应商管理部批准后采购,如需试验可按 4
6 集团各公司之间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