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暂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的统计办法和评价指标,适用于对用户供电可靠性进行统计、计算、分析和评价.2 基本要求2.1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适合现代化电力行业特点的科学管理方法之一,是电力工业现代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体现供电系统对用户的供电能力,反映了电力工业对国民经济电能需求的满足程度,是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基建、施工、设备选型、生产运行、供电服务等方面的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为了使供电可靠性评价具有完整性、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比性,特制定本规程。2。2 本规程以供电系统是否对用户停电为统计评价标准,统一了用户供电可靠性的统计方法与评价指标。根据本规程统计计算的数据和指标,应成为供电企业下列诸方面工作的决策依据:—-城市电网的规划、设计和改造;-—编制供电系统运行方式、检修计划和制定有关生产管理措施;--制定供电可靠性标准和准则;—-选择提高供电可靠性的可行途径。2.3 供电企业应对其全部管辖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进行统计、计算、分析和评价。管辖范围内的供电系统是指本企业产权范围的全部以及产权属于用户而委托供电部门运行、维护、管理的电网及设施。2。4 与本规程配套使用的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代码,由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组织编制 ,统一使用.2.5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统计办法》终止执行。2。6 本规程由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统一修订.3 定义及分类3.1 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供电系统对用户持续供电的能力。3.2 供电系统及供电系统设施3。2。1 低压用户供电系统及其设施—-由公用配电变压器二次侧出线套管外引线开始至低压用户的计量收费点为止范围内所构成的供电网络,其设施为连接至接户线为止的中间设施。3.2.2 中压用户供电系统及其设施-—由各变电站(发电厂)10(20、6)千伏出线母线侧刀闸开始至公用配电变压器二次侧出线套管为止,及 10(20、6)千伏用户的电气设备与供电企业的管界点为止范围内所构成的供电网络及其连接的中间设施。3。2.3 高压用户供电系统及其设施--由各变电站(发电厂)35 千伏及以上电压出线母线侧刀闸开始至 35 千伏及以上电压用户变电站与供电部门的管界点为止范围内所构成的供电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