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考核细则郭新良为进一步完善保安队伍的管理机制,加大对保安队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针对保安工作特别性,结合甲方单位实际,制定并实行本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扣分制,每扣 1 分,罚款 10元,严重违纪或因工作疏忽、失误造成甲方财产严重损失者予以清退
一、总则1、对于保安队员的考核,由综合办实行定期考核,随时抽查的办法,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由综合办行文通告各部门,并实施扣款或其他处分
2、在考核中,对于违反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每扣 1 分,罚款 10 元,并在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3、保安队员在工作中,对于超出违反考核细则规定以外的条款,按保安有关规定处理
4、对于保安队员违反考核规定,罚款资金由财务指定专人保管,此项罚款资金用于奖励工作突出有贡献的保安人员的奖励
二、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每迟到、早退一次各扣 2 分; 2、不请假、无故旷工扣 4 分;三次以上者予以清退; 3、在交接班过程中,不按规定面对面实地交接,而进行信誉交接的每人各扣 3分; 4、交接班记录簿不按规定仔细填写,乱画字迹不工整,违者扣 0
5 分; 5、不按规定时间巡视,巡视时间及次数与巡视记录等填写不符,发生一次扣 4分;6、在当班中不请示,随意脱岗,办私事扣 4 分,累计三次以上者予以清退;7、在执岗中形象不佳,不按规定着装,保安服与便服混穿,发生一次扣 1 分;8、严格仔细执行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的保安用语法律规范规定,不按规定用语或来客每投诉一次,每发生一次扣 1 分;9、来客时未按要求事先联系被访部门的,每次扣 1 分;10、在巡逻执勤中,严格落实“保安员巡逻工作规程”,不按保安员巡逻工作规程执行的,每违反一项扣 3 分; 11、严格按要求登记出入车辆、人员(领导及特别情况除外,但要做好入出园区时间记录),每发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