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编号信息化管理制度名称页码1BIMT—X2025—001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2—62BIMT—X2025-002网站、办公系统及应用软件管理办法7-133BIMT—X2025-003机房管理制度14—184BIMT—X2025-004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9—245BIMT-X2025—005信息化办公用品管理办法25-276BIMT-X2025-006信息办应急制度28-32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法律规范信息化建设程序,积极推动信息化在医疗器械监督检验工作中的有序进展,根据市局信息化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由财政资金(含预算内、外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建设
信息化建设项目,个人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办公设备除外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所领导班子是我所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和市政府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讨论制订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三)组织拟订信息化的进展战略、总体规划以及分阶段实施方案,并监督、检查规划、方案的实施;(四)对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讨论和建设提出意见;(五)协调、解决、管理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信息办是所领导班子的日常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所领导班子的决定,根据领导班子确定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和贯彻意见;(二)负责所信息化规划的编制,组织、协调和落实全所信息化规划的实施工作;(三)负责所信息化建设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计划、立项、组织实施和经费使用等的管理;(四)组织讨论我所信息化建设中涉及的关键技术,协调制订有关共性的技术和应用的标准;(五)完成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项目建设、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