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目的为使信息化项目建设根据《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确保项目竣工后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能正常投入运行,必须进行项目验收
二、验收对象参加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
三、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一)所有建设项目根据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二)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八)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九)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十)经过监理方同意;(十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十二)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四、验收方法项目验收,是项目开发建设中有组织的主动性行为,它是对项目建设高度负责的体现,也是项目建设成功的重要保证
切实做好项目建设中的验收工作至关重要,应当实行有效措施,实实在在做好
为保证项目验收质量,针对不同的验收内容,在实施验收操作中,可以实行以下不同的方法:(一)登记法对项目中所涉及的所有硬件、软件和应用程序一一登记,特别是硬件使用手册、系统软件使用手册、应用程序各种技术文档等一定要登记造册,不可遗漏,并妥善保管
对项目建设中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双方同意后修订的合同条款、协调开发建设中的问题进行登记
(二)对比法对比检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的结果是否与合同条款及工程实施方案相一致
(三)操作法这是项目建设最主要的验收方法
首先,对项目系统硬件一一实际加电操作,验证是否与硬件提供的技术性能相一致;其次,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管理硬件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第三,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是否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