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的概念一 集合的概念:(1)集合: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
其中每个对象就叫做集合的元素
(2)集合中元素的特性: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
(3)集合的表示方法:列举法、描述法、图示法、区间法
(4)元素与集合的关系:属于或不属于的关系,即对于一个元素 a 和一个集合 A 来说,则要么
(5)集合与集合的关系:包含于或不包含于的关系,即对于两个集合 A、B 来说,则要么,要么
注:特殊情况;;
既可当作的元素,也可当作子集
(6) 集合相等: A=B (在证明 A、B 两个集合相等时需证明两个方面)
(7)集合的分类:按元素个数的多少,可分为有限集、无限集、空集
(8)常用的数集:自然数集 N,正整数集(或),整数集 Z,有理数集 Q,实数集 R
(9)空集的定义: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
(10)重要的结论:①是任何集合的子集;②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注:在解有关集合子集的问题时,要特别注意不要忽略:“是任何集合的子集”这点
二、集合的运算:(1)子集:对于两个集合 A、B,若 A 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 B 的元素,则就说集合 A 包含于集合 B,或集合 B 包含集合 A,记作:(或),即集合 A 是集合 B 的子集
(2)真子集:对于两个集合 A、B,若且,就说集合 A 是 B 的真子集
注:①空集是任何的子集,即;②任何集合都是它本身的子集,即;③若集合 A 有n 个元素,则其子集有;其真子集有个;非空真子集有
(3)补集:设 S 是一个集合,A 是 S 的一个子集,由 S 中所有不属于 A 的元素组成的集合,叫做 S中子集 A 的补集
(4)全集:如果 S 中含有我们所要研究的各个集合的全部元素,则这样的集合就可以看作一个全集,通常 U 表示全集
(5)交集:由所有属于集合 A 且属于集合 B 的元素组成的集合,叫做 A 与 B 的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