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讨 论 稿)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激励广阔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根据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总则一、对优秀科研成果实施量化计分奖励
二、纳入奖励的优秀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及产权成果等五类
三、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经费由学校单独拨付
四、多人完成的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全部记在成果排名第一的完成人(论文通讯作者可按第一完成人对待)名下,对应的奖励经费由第一完成人按参加人贡献大小自主分配
五、省特聘教授、校特聘教授、兼职人员的科研业绩考核根据聘用协议进行,具体方法由人事处另行制定
六、申报人所申报的成果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成果认定时遇到的特别问题由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第二条 成果署名要求科研成果的第一产权单位原则上须为信阳师范学院(英文名: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成果的第一产权人须为我校教职工(论文标注的通讯联系人可视为第一作者)
第三条 计分标准自然科学发表在 Science、Nature 上的论文由校学术委员会理工分委员会讨论奖励标准
人文社科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杂志上的论文,由校学术委员会人文社科分委员会讨论奖励标准
一、论文类别级别内 容分值论文发表A 级1.SCI 一区论文;2.SSCI、A&HCI 源期刊的论文;3.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每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入选作品;中国文联、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每四年一届)的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入选作品;4
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原创作品
150B 级1.SCI 二区论文;2.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上发表 2000 字以上的论文;3.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