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体检传染病报告制度北京同仁医院体检中心 2025 年 6 月修订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 年《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法律规范》制定健康体检传染病报告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健康体检中心进行健康体检过程中发生的传染病的报告及管理。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组织(一)疫情报告管理组织:体检中心主任、医生组长、护士长(二)疫情报告责任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医务人员(医生、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二、各级医务人员的职责(一)疫情报告管理组织负责管理体检中心日常的防病工作,制定防病及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并定期修订,督查疫情报告质量,落实卫计委布置的各项防病工作、组织实施防病知识及法规培训,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二)执行职务的各级医务人员(医生、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责任人,必须依照《传染病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法律规范》实施疫情报告。(三)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即首先做出传染病诊断的医师负责传染疫情报告,不能推诿。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上报单位为所在区域的疾控中心。(四)医务人员必须根据医院内报告流程实施疫情报告,不得越级报告,不得擅自向外界公布传染病疫情。(五)医生的职责:诊断传染病后立即填写相应的传染病报告卡,登记《传染病登记本》,并将报卡直接交给主管传染病护士。报告人员必须保证疫情报告的质量:不迟报,不漏报:填写报卡不空项,字迹清楚,信息准确。(六)护士的职责:收集传染病报告卡,按各类传染病要求时限上交到医院预防保健科。(七)各级医务人员积极参加传染病知识培训:医务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及体检中心组织的传染病知识、传染病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及考核.三、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医务人员必须根据法定的传染病报告时限和程序报告疫情(一)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体检者及其疑似者,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时,医生以电话、报卡方式立即报告医务处,医务处接报后立即核实疫情,在 2 小时内以电话、传真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经其批准后实施网络疫情报告。(二)诊断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在 24 小时内实施网络疫情报告。(三)体检者发生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