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护士劳动纪律及奖惩制度一.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如迟到,早退 1 次扣款 10 元(30 分钟以内),30 分钟以上,1 小时以内扣款 20 元
1 小时以上视为旷工,扣款 50 元
一个月累计旷工 2 次,另扣款 200 元
二. 有事必须提前 2~3 天向护士长请假
不能临时请假,不能电话请假,不能随意调班(包括休假,特别情况除外)
如有踏班,一次扣款 100 元,擅自调班,一次扣款 50 元
并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三. 每班必须提前 10 分钟接班
仔细做好交接班(危重病人床头交接班)
先接病人,再接财产
交班者与接班者共同交接危重病人及新收,进行治疗的病人
财产必须严格交接班
如体温表,微量泵等
一次交接班未按质按时完成,扣款 10 元
(如体温表在自己班上缺入,自己补齐)四. 每班必须仔细及时完成各种治疗
如发现一次未按医嘱执行完成,扣款 20 元
长期医嘱执行单(包括开始时间,护士,医生),临时医嘱必须按规定法律规范签字
倒班的午班在下班前必须核实核对签字情况(及时补上)
发现一次未完成扣款 5 元
五. 护理记录及三测单如未按时按医嘱书写完成
每份每次扣款 5元
如生命体征监测未按时完成,每次扣款 10 元,完成不及时不正确者罚款 5 元
有伪造现象的,一经发现扣款 10 元
六. 各班仔细执行“三查七对",如漏处理及错处理医嘱,扣款 15 元
摆错药一次扣款 10 元
加错药扣款 20 元
(具体根据造成的后果而定)
七. 各班仔细做好消毒及登记工作以及温箱的清洗消毒管理(当班负责)
如发现一次未按时按法律规范消毒扣款 10 元,未做好登记扣款 5 元
八. 各班保持治疗室,值班室,护士站,穿刺室清洁卫生工作
如发现一次未打扫扣款 15 元
(下夜班必须把卫生打扫洁净交给早班,早班护士保证早上治疗室和穿刺室卫生,电脑班保证护士站上午和下午卫生,并保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