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 财政部 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25]88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财务部门:为了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现将《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六年六月二十日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一、关于工资套改时套改年限的计算问题1、计算套改年限时的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 2025 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
例如,1996 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截至 2025 年的工作年限为 11 年
2、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年限
3、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观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
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薪酬管理)二、关于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一)公务员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
1、公务员工资套改时的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 2025 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
例如,1996 年任职的人员,如实际任职时间没有间断,截至 2025 年的任职年限为 11 年
2、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3、公务员现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其原任同级职务和较高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的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