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出勤作息管理制度一、工作日出勤时间1.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日为休息日,周日无法安排休息的,安排调休
集团下属部门及各分公司休息时间与之冲突的,以所在分公司或部门管理制度为准,但应保证员工每月 4 天的休息日(不含节假日)
2.每天工作 8 小时,08:00-12:00,14:00-18:00,工作用餐时间不计入出勤时间
二、考勤打卡规定1.考勤方式:公司实行借助网络工具“钉钉”进行打卡,如钉钉不能正常打卡,必须进行指纹打卡
2.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上班早 8:00 前打卡,下班晚 18:00—18:30 之间打卡,每日共需打卡 2 次
3.员工漏打卡(查实非缺勤),应在未打卡后 2 个工作日内申请补卡,否则申请无效
4.如员工出差或外出办事未打卡,在出差或办事后 2 个工作日内申请补卡,否则申请无效
5.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仔细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三倍予以处罚
6.每月漏打卡有次数限定,漏打卡超出规定次数的给予相应处罚
月漏打卡处罚标准如下(经查实非工作原因):三、迟到、早退、脱岗罚扣说明及标准迟到是指在规定时间未到达上班地点的情况;早退是指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提前离岗的情况;脱岗是指上班期间无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
1.迟到/早退/脱岗 10 分钟以内,每分钟扣罚 4 元
2.迟到/早退/脱岗 11—30 分钟的扣罚 50 元
3.迟到/早退/脱岗 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下,扣罚当日工资
4.迟到/早退/脱岗 1 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处理
5.迟到/早退/脱岗累计满 3 次及以上,从第 3 次开始,每次加罚 100 元
6.迟到/早退/脱岗累计在 15 次以上,给予辞退
7.迟到/早退/脱岗的罚款在当月工资里扣减
8.若与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