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使新员工尽快熟悉本职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同时明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行政人事部门、所在部门、指导人员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 ,加强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文化,明确岗位要求,使他们更快地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促进员工的进展同公司的目标有效结合
第三条 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的员工都需要进行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
第四条 试用期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及需求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核,并由用人部门指定新员工的指导人
第二章 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第五条 经面试后确定录用的新员工,入职时应携带毕业证、身份证以及所有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到行政人事部报到,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参加完入职培训后带着《试用通知单》到所在部门报到,试用期正式开始
第六条 试用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考察措施
第七条 用人部门负责人应指定指导人为新员工交接、指导工作,使其能尽快适应工作
第八条 用人部门负责人应主动和新员工就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进行沟通 ,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第九条 新员工试用期内申请事假的,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的假条
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 3 天,试用期时间根据请假时间顺延
第十条 新员工试用期内申请病假的,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的假条及医院证明
试用期内累计病假不超过 3 天
员工如不能提交医院证明的,根据事假处理
第十一条 新员工试用期内可根据公司规定申请丧葬假,并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的假条
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与配偶的父母)或直接抚(赡)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给予 3 天假期
第十二条 新员工试用期内可根据公司规定申请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