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一:目的 确保各种消防器材设施的性能完好,及时消除火情、火灾事故、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二:范围 公司所有车间、办公场所、管辖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及安全标志、标识
三:职责 1、 工程部(安全办)负责消防器材设施的监督管理、使用培训以及购进质量的确认、配发、登记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
2、 厂区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由管辖区域的部门、生产车间负责检查管理,并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台帐
3、 公司工程部设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安全和工程建设安全评价的手续办理,消防设施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向公司安全办移交完整的消防设施配置图和安全技术资料
四:程序 1 、消防器材设施包括:消防泵系统、各种类型灭火器、壁式消防栓、地上消防栓(含消防器材箱)、水泵结合器、喷淋、火灾报警系统等与消防管理相关的器材设施及标志、标识
2、 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管理:实行“谁区域,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
(1) 各部门、各车间管辖区域内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由车间、班组实施管理;灭火器材实行编号,车间负责编号及建好台帐
(2)车间、班组,须严格落实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的相关要求,每日对消防器材设施,落实日常“四包”要求,即包在位、包齐全、包完好、包清洁
确保其使用可靠性、安全性,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重大隐患,须及时报告公司安全办处理,严防谎报,瞒报和拖延不报
(3)各部门、车间的主管,应常常教育所属员工,清楚工作岗位的火险程度和防火措施,培训员工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设施
(4)消防器材设施非火警不得动用,因火情、火灾事故动用后,当班的车间安全员,应及时上报安全办
(5) 各部门、车间确属特别情况需动用消防设施的,须履行动用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动用, 否则,按违规处理
(6) 壁式消防栓的周围,禁放各种杂物,在距其 1 米内不准有建筑物或堆放其它物资;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