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原总经理×××的离任审计报告根据总部安排,审计人员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11 月 26 日,对南京分公司原总经理×××进行了为期七天的离任审计,审计期间为 2025 年 6 月至 2025 年 11 月。此次审计的目的和范围确定为南京分公司原总经理×××在任期间资产安全、完整、利用和经营活动情况,审查和评价分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审计中审计人员依照一定的程序,采纳适当的审计方法,对×××任职期间的经营状况及经营业绩进行了重点审查。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1. 概况:南京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在南京地区开展销售业务,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注册成立,历经个人承包到公司总部统一经营管理。自×××2025 年 6 月 5 日加入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任南京分公司总经理,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提出离职申请,历时约 18 个月,其任职期间,致力于销售网络体系的建设,将南京分公司进展成立足南京、面对长三角的专业销售分公司。公司现有正式员工 48 人,下设财务、行政与人力资源、商务、市场、物流、售后等部门。分公司实行内部独立核算,总公司对其财务收支实行两条线管理,即:“收入上缴,费用预算"。2. 资产情况:截止 2025 年 11 月 20 日,南京分公司资产总计为 11,665,377.57 元,其中应收账款为 3,974,165.04 元,占 34.07%;存货金额为 7,012,700。07 元,占 60.12%;两项合计占资产总额的 94。19%。二、经营情况审计(1)业绩情况:×××任南京分公司总经理期间,即 2025 年 6 月至 2025 年 11 月,南京分公司报表累计销售收入 37,852,004.00 元(其中渠道收入 3,175,000。12 元,占8.39%,商场收入 34,677,003。88 元,占 91。61%),结转销售成本30,666,234.39 元,实现销售毛利 7,185,769。61 元,销售毛利率为 18。98%;本次审计确认审计期间实际完成销售收入 37,852,004.00,结转销售成本 30,666,234。39元, 实现销售毛利 7,185,769.61 元,销售毛利率为 18.98%;累计回收货款34,455,282.28 元,占实际销售收入的 91。03%,累计发生营业费用 6,047,589。00元,占实际销售收入的 15。98%,占回收货款的 17。55%。×××任职期间,累计账面利润 1,138,180.61 元。审计发现,×××任职期间,累计完成销售收入37,852,004。00 元,月均销售收入为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