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示范本 为保证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根据实际实施的股权激励模式填写)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人员(根据《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填写)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进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总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根据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现(根据实际实施的股权激励模式填写)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二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根据实际实施的股权激励模式填写)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填写),具体考核名单见下表: 第三条 考核机构 3
1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2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假如不组织工作小组,可以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3
3 公司人力资源、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信息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 监事会负责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
5 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第四条 绩效考核体系 4
1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两部分,分别为公司整体业绩和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其中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又分为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能力评价
1 公司整体业绩考核(公司整体业绩需达到《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公司承诺股权激励计划的指标,在完成此项考核后,才能进行下面的考核
2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4
1 工作业绩激励对象按年度与季度分别制定绩效计划目标,每季度及年度结束后,根据工作实际完成绩效情况进行评分,确定当期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