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通勤车管理规定为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乘车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乘车时不文明现象发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通勤车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如此:第一条因公司地理位置及部分员工家庭住址比较分散,上下班路途相对遥远,公司开通方便员工上下班的通勤车
通勤车行车路线确定的原则是——尽最大可能保证员工就近乘车
通勤车路线按公司规定行驶,如遇特别情况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改变行驶路线,司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得随意上下乘客和停车
第二条公司通勤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到点发车,不长时间延时等人,不提前发车,保证按时行车
在行驶过程中,应做到平稳驾驶,禁止超载超速行驶,保证车辆和人身安全
第三条接送时间和对象
每天接送一次,即上午比上班时间提 50 分钟发车接,下午比下班时间推迟 10 分钟发车送
开通五个站点,路线为: 早晨发车:新车管所东、302 市场、邮局、市人民医院、 银监局(23 局) 下午发车:依原路返回 上班前,以上沿线的员工可就近到各站点候车,车不等人
下班后,统一到办公楼门前集合,过时不候
第四条通勤车由相关人员管理
乘车职工必须尊重司机并严格服从他们的管理
司机必须仔细负责,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和公司领导反映
司机也将接受职工的监督,如发现司机违纪,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五条乘车职工必须遵守班车纪律
上车时,互相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扒、拽车门,不得占据司机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不得提前在车上占座;车上不得抽烟、打牌,相互打闹,不得说不文明语言,男女职工不得有不文明举止;员工乘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
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判、绩效考核扣减 2-10 分等不同的处分
第六条乘车职工必须爱护通勤车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通勤车设备
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举报者给予相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