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其分级标准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1、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 万元以下.2、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的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 20 万元至 300 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2.1 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150~300 万元之间。2.2 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50~150 万元之间。2.3 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20~50 万元之间.3、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3。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等级:3。1.1 死亡 30 人以上;3。1.2 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3。1。3 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3。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3。2.1 死亡 10 人以上,29 人以下;3。2。2 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不满 1000 万元;3。2.3 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3.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3.3.1 死亡 1 人以上,9 人以下;3。3。2 直接经济损失 300 万元以上,不满 500 万元;3。3。3 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摘自交通部文件: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