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法律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1
前言 本法律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司提出并归口
本法律规范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讨论院、北京中平科学技术院
本法律规范主要起草人:李琳琳、徐志远、张硕、樊志强、文璋、郭志南
本法律规范首次发布
引言为法律规范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提升行业管理部门业务指导能力,引导行业主动识别风险管理需求,并积极实施针对性的风险管控,从而达到预防公路水路行业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辅助行业安全管理科学决策的目的,特制定本法律规范
为有效提升法律规范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各使用者在应用过程中,及时将相关意见及建议函告交通运输部规划讨论院,以便修订时研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6 号 2 号楼,邮编:100028,邮箱:xinxi_li@tpri
范围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公路水路行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设施养护工程和其他六个业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业务指导、咨询、服务,以及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制定风险等级判定指南、标准和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法律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ISO 导则 73:2025;ISO 31000 风险管理标准;GB/T 23694 风险管理 术语;GB/T 27921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GB/T 24353 风险管理 原则与实施指南;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法律规范:5
1 风险 risk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注 1:影响是偏离预期,通常指负面的
注 2:目标可以是不同方面(如: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