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1 总 则 1
1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承德宽广超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3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4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5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2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2
1 公司设立法审部,由分管副总裁、审计总监和审计员组成,具体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法审部直属集团董事会领导,审计总监由分管副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长负责
2 法审部负责人必须专职,由董事会提名、任免
公司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3 依据公司规模、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不少于六人
4 根据审计工作的特别需要,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可以聘请或召集临时专业人员对审计中某些专门事项协同审查与鉴定
5 法审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其他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2
1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不能以任何决策制订者的资格参加所有的经营,以保持客观公正的能力和立场;2
2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经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