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法律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发挥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行为,以促进加强公司经济管理和实现公司经济目标
第三条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实行举报投诉制度,员工对公司内部中高层管理干部及关键敏感岗位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四条公司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五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管理监督的需要,公司设立审计部门,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并在工作上接受审计机关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公司审计监察室主任,负责内部审计的全面工作
根据业务规模配备若干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并按公司的进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察体系,对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必要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第七条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董事长批准,可邀请公司以外的专业审计机构、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参加公司的审计工作项目
第八条审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并积极了解、参加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建设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备较高的财务会计、审计业务水平和必要的经营管理、电子计算机等专业知识,有相当的工作经验,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能不断通过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2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