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满足个人客户因个人或家庭消费产生的贷款需求,法律规范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陕西省镇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支行、分理处(以下简称营业机构或贷款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支出的、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政策与本行信贷管理规定消费用途的个人贷款。第三条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在评级授信基础上发放的无担保的信用贷款.第二章 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第四条 贷款对象.借款人主要是针对国家公务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企业法人代表等。事业单位人员、公职老师或银行、烟草、电力等单位的正式人员可比照国家公务人员执行。第五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一)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在本县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二)有正当、稳定经济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在本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记录;(四)在本行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富秦卡办理个人结算业务,包括贷款偿还;(五)贷款行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六条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必须还要符合以下准入条件.(一)国家公职人员的准入条件:1、借款人在目前单位的连续工龄不少于一年;2、借款人的职务、职级和职称达到本办法所要求的职业范围所对应的职级标准;3、具有不低于大学专科或同等学历;4、在申请地贷款行管辖地域范围内拥有自有产权住房;5、借款人和配偶的个人征信记录中无超过 30 天或累计3次(含)以上的拖欠记录。(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的准入条件:(1)持有富秦卡1年(含)以上,且近一年内账户年度存款日均余额 20 万元(含)以上;(2)个人(住房)贷款客户,且近2年没有违约还款记录(仅限于已在贷款行贷款期限2年以上客户,含贷款已结清客户)。(三)其他企业单位人员的准入条件:1、借款人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2、有稳定的职业,经借款人提交的收入证明、个调税税单或公积金、养老金缴交情况综合分析,借款人税前月收入不低于 5000 元;3、借款人在贷款行管辖地域范围内拥有自有产权住房;4、个人(住房)贷款客户,近2年没有违约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