ⅩⅩ 省农商银行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反洗钱法律法规,提升履行反洗钱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合理评价反洗钱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反洗钱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并结合ⅩⅩ省农村信用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各市联社、各办事处,各县级行社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由各市联社、办事处自行制订
第三条 反洗钱工作考核以省联社考核及外部检查结果为考核依据,以“日常监测、现场检查、定期通报、全年总评”为考核原则,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以非现场为主的方式,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市联社、办事处相关业务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考核及评级当中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权重第四条 对各市联社、办事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反洗钱工作的考核项目及权重为:基础管理情况 20%、报告质量 50%、反洗钱检查 20%、宣传与培训 10%
具体项目包括:(一)基础管理情况:1
反洗钱工作小组履职情况; 2
反洗钱岗位设置及人员管理情况; 3
指导辖内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情况;4
指导辖内机构开展客户风险评价分类情况;5
指导辖内机构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6
省联社反洗钱相关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报告质量1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报送情况;2
反洗钱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报送情况;3
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情况;4
反洗钱简报的报送情况;(三)检查开展情况1
对辖内各县级行社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情况;2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落实情况
(四)反洗钱宣传与培训情况;1
反洗钱宣传、培训计划2
反洗钱宣传与培训的组织情况
第五条为了鼓舞各市联社、办事处积极、主动开展反洗钱工作,对下列情况但不限于酌情加分:(一)辖内各县级行社在反洗钱外部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二)积极开展反洗钱调查讨论,反洗钱文章被公开刊物发表或有关部门刊发的;(三)在省联社或人民银行举办的反洗钱知识竞赛或考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