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1。1 为法律规范公司德令哈 50WM 项目定日镜安装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维护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1。2 根据“谁主管、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总承包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1。3 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分为建设方管理和承包方管理两方面。对于技改类及我方投资项目根据业建设方管理执行。对于外部承接的工程项目,根据承包方管理执行。1.4 公司及各单位将发生农民工欠薪事件作为目标责任书中的一项考核指标。1。5 本办法适用于德令哈工业园综合产业区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第二章 承包方管理职责3.1 公司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为农民工工资保障与发放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管理工作.3。2 施工单位作为总包单位统一管理所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劳务。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别情况下工资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要特别重点明确农民工每月生活费的支付方法。项目部、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3。3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三账一册”制度,“三账”是指: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台账、考勤管理台账、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一册”是指:建设领域务工人员考勤记工册。3.4 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项目部必须通过劳务公司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代管。劳务队伍必须每月 20 日向项目部提供本月在场人员花名册和退场人员花名册。3。5 劳务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支付的明细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情况。 3.6 每月 20 日,劳务队伍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劳务人员书面签认,并按手印,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3。7 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以及劳务队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留原件(加盖劳务队伍公章)存档,复印件留项目部一份,原件上报各经营单位,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3.8 劳务队伍必须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