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及差旅费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法律规范公司出差程序,本着“节约、合理、可行”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出差人员应根据本规定程序内核报,若因特别原因需要提高差旅费核报标准的,应按相应程序,批准后核报
第三条 出差属正常工作,应有出差工作报告
第二章 费用标准第四条 具体标准如下(标准内凭票按实际核报): 费用标准一览表项 目职务级别发达、省会城市 (元/天)地级市(元/天)县城及以下 (元/天)住宿费拓展专员16012090采购专员160120100部门负责人200160120公司副总经理、总监、专家组260200160其他人员16012090总经理实报实销伙食补助费拓展专员餐费 50 元采购专员部门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总监、专家组其他人员总经理实报实销;招待费另计一、餐补限额内不需贴票给予报销,其余费用须贴票报销
二、每月通讯费已有月报销标准的人员,出差期间不予报销通讯费
三、报销费用原则上以实际经济业务所发生的实际发票金额核报;如发现虚报、假报、多报行为,将对当事人处以“虚报、假报、多报”金额 3—5 倍进行处罚,并处以警告和实名通报;如多次查实,将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四、所有报销票据必须由经办人在票据背面注明经办人姓名、日期,否则不予报销
第三章 出差申报以及差旅费报销程序第五条 出差申报 一、员工出差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按审批程序报批
二、出差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差旅费报销附件,一份用于存档;出差申请表应当注明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出差地点、预期目的等内容
三、出差期间有业务招待的,应在出差申请表中说明事由并注明招待标准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因故未能提前估计招待的,应先行电话报请出差审批人同意,并在出差总结中说明招待事由及费用;业务招待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按实际票据金额报销
四、出差的期限由分管部门领导(审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