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 旅 费 管 理 制 度 (2025 修订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又能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依据目前的社会消费水平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因公出差领取差旅费的本公司正式员工
二、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和其他费用四项: 1、交通费指火车(硬卧及硬卧以下标准)、动车、汽车、轮船(三等舱及三等舱以下标准)、地铁、公交费用;交通费凭有效票据核报;乘坐公司自备交通工具的不得支领交通费
2、出差人员住宿应优先选择在标准范围内的酒店,如无此类酒店,可入住与公司签订协议的连锁酒店(如家、锦江之星、汉庭等),如入住连锁酒店应附连锁酒店的电脑帐单后住宿费实报实销;若住宿费中含早餐,应在当日的生活补助中扣除 10 元/天
有对外接待需请示相关领导,安排适当的酒店住宿
市内交通补助及生活补助按标准执行
3、住宿费凭有效票据核报,超过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4、生活补助是对个人出差期间超出正常生活费用的一般补贴
5、市内交通费凭有效票据,限额内据实报销
6、其他费用是指乘飞机、火车软卧、高铁或动车(一等舱)开支前应请示经总经理同意;乘飞机出差的员工,当日生活补助应按标准范围内的50%执行
公司人员出差期间宴请公司客户、分管经理乘出租车必须报请总经理同意
公司人员出差期间宴请客户、乘出租车等在核报费用时取消当日包干标准中的生活补助(1 次扣 50%)、市内交通补助按标准范围内据实核报
三、员工出差报支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短途除外),明确出差目的、预借费用、询问其他部门有无捎办事项,填妥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负责人(总经理:财务、供应部;林副总:技术中心;敬玉海:质量部、培训中心;李本毅总工:生产部、生产办;李永红助理:行政人事部、党团工会;李钊助理:营销策划中心)批准,分管负责人应告知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