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规定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出差人员工作生活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制定本规定.(一)、办理出差流程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见附表 1),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表”填写“借款条” (详见附表 2),写清借款人、部门、用途、金额等事项,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出差时借款,以“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二)、办理报销流程 填写标准详见附表 31、出差人员在出差途中应及时汇报工作进程,出差回来后,应对出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书面汇报,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考核结果.出差人将合法票据分类粘贴,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和费用报销单会计复核出纳付款领导审批2、凡与原出差申请表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别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3、出差返回后应于当日或者次日到办公室销差,3 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出差费用逾期不报者每日罚款 100 元。(三)报销标准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地区人员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总经理实报实销员工200150100(1)员工出差以经济型快捷酒店为主,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即按实际出差的天数计算,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特别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2)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给予报销.(3)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2、伙食补助费: 员工出差当日可往返的,每人每餐补贴 10 元,当日不能往返的出差人每日补贴 50 元,不再报销饭费,若有招待需经总经理审批。3、交通工具标准: 工具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出租车总经理普通舱高铁实报实报人员员工预申请硬座实报特别情况(1)乘坐交通工具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承担(特别情况报批)。(2)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票据,如因故未能取得相应票据,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4)因紧急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员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据报销。 (5)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报销公车加油费和高速费,无特别情况不再报销交通费.(6)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