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条管理规定《试行》 为法律规范各部门管理行为,统一模式,统一标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所有进入厂区、生活区人员携带物品和运送物资出厂的均需办理出门条(公司免检车辆除外)
二、检查的范围:驾驶室、车厢、后备厢
三、出门条管理要求 (一)出门条由公司统一格式,统一印制,各部门单位按流程申领,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交旧换新,领取时要做好登记手续
(二)出门条审批由生产部、财务部及行政部三个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审批
(二)出门条包括财务联和保安联两部分,财务联由审批部门保存,之后统一交回财务部;保安联为出厂唯一放行凭条,由值班保安保管
出门条填写内容包括:车牌号码,司机姓名,装有物品,司机号码,发放人签字,检查人,日期
出门条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填写,出门时,由当班保安查验签名
四、出门条办理流程 所有车辆离开公司均须向相关部门的经办人提出申请,到本部门办理出门条
在开出门条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车牌号是否准确,车厢内和后备厢是否有本公司物品,按要求填写好出门条后,需报部门指定的出门条签发人审核签字
门卫对所有出门的车辆和物资,需根据出门条注明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必须做到物、条、数相符
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对手续不全、涂改出门条或者无出门条等手续不全者,禁止放行;须在第一时间向出门条签批人、财务部,安保部负责人汇报情况
空车放行时也需填写出门条,由联系车辆进入的接洽人填写出门条,货物名称填写“无”,其他内容按要求填写,之后报部门指定的出门条签发人审核签字4
对外来人员与及其它自带的物资进入公司后车出门时,由相关部门自行确认后填写出门条
如车辆进出装货物由生产部处确认填写,并注明数量,物品名称,确认后填写并签名
对外来单位与及其他公司或个人进入公司的车辆出门时,也应由相关部门自行确认填写出门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