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出院病人随访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积极推行医院提倡的院前、院中、院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院后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医院特制定出院病人随访制度
第二章 随 访第二条 随访范围:凡在我院住院出院后的患者均需进行出院后随访
急、危、疑难病人、慢性病病人、需定期复诊的病人及病情康复较慢的病人随访率要求达到 100%
第三条 责任人与职责:各医疗科室负责对本科室出院后的患者进行出院随访
随访责任人:以“谁主管、谁手术、谁负责”为原则,由主管医生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随访工作
随访情况由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出院病人随访记录表》,并根据随访情况决定是否与上级医师、科主任一起随访
科主任对住院医师的分管出院病人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
第四条 随访时间: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治疗用药副作用较大、病情复杂和危重的病人出院后应随时随访,一般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复慢的病人出院 2—4 周内应随访一次,此后至少三个月随访一次
第五条 随访方式:电话随访、当面咨询、入户调查、书信随访等
首先进行电话随访,无结果者入户随访,并与所在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取得联系,仍无结果者向患者住所、单位发信,均无应答者列为失访,即停止随访工作
若已死亡则向其亲属了解死亡的时间及死亡的原因,结束随访
第六条 随访的内容: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等医疗信息,患者在住院期间,对就医环境、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医疗效果满意度等服务信息
随访后应做好登记
第七条 随访时,随访医师应认真听取患者或家属意见,诚恳接受批判,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随访记录
随访中,对患者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相关科室的电话号码或帮忙预约专家
随访后对患者再次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