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一、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对分包单位(含包工队)、企业临时聘用的临时工资格的管理,减少没有的纠纷
本制度所涉及的临时工,分包单位指与公司有过业务关系或即将发生业务关系的分包单位
二、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A
公司对分包单位的选用 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需要对施工项目进行分包时,所选用的单位必须是本专业的施工队伍,且有连续三年从事本专业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公司安全监督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列入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公司应通过资质审查、招标,择优选用分包队伍
对不符合安全资质的队伍,公司施工安全部有否决选用的权力
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及新工程开工前进行
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
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凡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先进行安全教 育,集中教育不少于 10 小时,总计教育不少于 30 小时,教育内容: 1、施工安全基本知识教育
2、安全法规教育
3、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4、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教育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适用于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
分包单位进入现场后,住宿、生活等日常管理,均根据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法律规范化管理标准执行
分包单位被选用后,必须同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具体工作由公司施工安全部负责,经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批方可有效
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包括以下条款: 1、分包单位的安全职责权限和安全指标
2、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3、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的批准要求
4、分包单位从业人员资格的要求
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管理 对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内